关于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的通知
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定于2008年11月22日进行。经绍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作为绍兴地区唯一考点组织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过如下:
报考等级及条件:
一、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二、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秘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1寸照二张,2寸照片一张;
3.填写报考申报表一份。
报考费用:
秘书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费,初、中、高级均为215元/人(其中技能鉴定费为180元,理论考试费为35元)。涉外秘书考外语另加35元。
报名及交费地点:绍兴市区马臻路147号绍兴中专培训部
报名时间:2008年9月30日前
联系电话: 88908528、88908511、88908510 13735209507
胡老师、何老师、杨老师
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
2008.9.1
|